三酲酒。

【羿弦】咫尺天涯

#标题出自新剧ed《英雄泣》。“咫尺天涯,也只望来世有我陪你”,是刀。


#有频繁的回忆与现实的切换,用“——”来划分


#离家出走的黑道小少爷,羿鬼晨。


#理解中是因为何问天的意外所以小张选择了投篮发泄而不是射击。(嗯嗯)



他是在异国他乡,再遇到张引弦。


彼时刚埋完人,年轻的平旭小少主飙了一路的车,待身上的血气尽散,才驶进了市区。


他第一眼看到张引弦的时候,下意识就要躲起来,他一直觉得,跟他的张大哥相关的,应该是运动场上的汗水,与初夏午后微醺的阳光。是少年汗湿的发丝与撩起的衣摆,而不是这荒唐的血腥。


羿鬼晨停好了车,想都没想进了旁边繁华的商场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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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拔乱时光的沙漏,让一切倒流回几年前。


羿鬼晨离家出走的那几年,一度穷困到去当篮球助教,半大的少年有一手与年龄不符的好球技,难得遇到旗鼓相当的对手。


正逢何问天意外去世,张引弦持球站在三分线外, 一球接一球地连中,在他的手臂快疼废了前昔,羿鬼晨伸手拦下了。


尽管事后再回想,他给出的答案一直都是:


“我有什么办法?你投篮力度那么大,那么大——看着都觉得疼。”


叽叽喳喳的小鸟难得善解人意,勾肩搭背要带他去射击场。


少年人的精力总是旺盛,张引弦瞟了他一眼 ,似乎要说什么,到底还是没反对。


早中晚各自抽时间出来练习射击,是他从小到大的习惯,何问天向来注重对他的栽培,执枪, 上膛等系列动作简直行云流水。看得羿鬼晨目瞪口呆,从此一口一个张大哥喊得干脆又顺口,誓要学尽他所有的射击技巧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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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他应该从那时起,就发现羿鬼晨异于常人,真是一个普通的少年人,怎出会无缘无故,离家三年。


张引弦盯着对方仓皇拐进商场的背影,久站无言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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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个没爹没娘管着的少年人,混作一处再正常不过。


羿鬼晨每天都蹲在门下等他放学,一见面就要轻车熟路地亲热几下,伊始总让张引弦适当避开,可是缠人的小鸟不依不饶,时间久了倒也习惯。


少年人喜欢往他的书包里塞各种各样的小东西,糖果,护腕,擦汗用的湿巾,偶尔也是一张球赛门票,一瓶电解质饮料,一封替别人传达的小情书。


但张引弦没空去理那些透着粉色少女心的小情书。


十六岁的年纪,他忙着同羿鬼晨侃天侃地,从射击聊到篮球,天南侃到地北。超市买早餐,他都会记得给羿鬼晨多捎一份,外加一瓶牛奶。他也会下意识就想:小晨应该也需要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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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次出国是为了比赛,但张引弦不急。

他点了烟,浅浅吸一口,也没过肺就吐出,同时摁灭了烟头。这是运动员的忌口,即便是射击运动员也一样,浅尝辄止即好,凡事千万别过头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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后来的羿鬼晨转了学,跟他搬进了同一间宿舍。


他们愈发形影不离,运动场上哪里都能看见他们的身影。张引弦一向是校方的重点栽培对象,羿鬼晨追随着他的步伐,作为后生力量,在青少年中崭露头角。


他的视线尽头, 总是张引弦。


十七八岁的少年血气方刚,羿鬼晨会假装不经意地掠目看过他的腰间,风吹起少年的衣摆,露出紧实的腰腹,久晒不黑的甚至称得上白皙的肌肤,柔韧而爆发力十足的肌肉,漂亮又流畅的曲线。


顺着衣摆撩上去,想想都知道手感绝对是相当好。


然后他就转过头,逼自己不要再想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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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很早的时候起,羿鬼晨就看清了自己。


衣店的试衣间里,价值不菲的西装被随手甩到地上,他急急穿上少年人的衣服,简单的卫衣配卡其色工装裤,巨大的落地镜映出人利落修长的身形,同那张稍显年幼的脸相衬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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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记得,张大哥总是十分不喜欢他抽烟。


他会皱着眉头伸手拿走他的火机,掐灭他的烟头,羿鬼晨在他面前也算听话,会等到烟气散尽再嘻嘻哈哈凑上去,宣示亲密般揽他的肩膀。


他总是梦见张引弦主动对他张开双臂,随即天翻地覆,对方吻上他的时候那样炙热,难舍难分间,似乎连呼吸都交融为一体。


这个人,远比香烟令他上瘾。


“戒烟了是好事情,”张引弦点头,给他温好了睡前牛奶,“喝吧,既安眠又能补钙长高。”


羿鬼晨只是低低应一声,接过牛奶时还在偷偷瞥他。


也不知究竟是好是坏。


在他陷入沉眠的深夜,他永远都不会知道,上铺传来细碎的声响,张引弦轻巧落地,于伸不见五指的时候,闭眼认命般, 指腹虚虚碰上少年的颊。


这份勇气堪堪够尝一抹温软,是对方的唇,还没有深入,一触即离。


他踉跄几步,手心沁汗,混沌的思绪似乱麻,斩不断理还乱。可唇上的温度告诉他,这很真实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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荒唐得同这口烟一样。


轻淡的雾不过两息就要来散尽,青年深邃的轮廓在烟雾后逐渐清晰,队友的声音由远及近:“张引弦?张引弦?可算找到你!唉,这破地方找人真是不方便,也不知道你怎么就不顾教授们的安排 ,非要来这里参加比赛,这种小比赛哪儿请得到你这样的国家队种子选手一一诶,诶你等等我!”


他的声音隔着空气,像迟到了好几年的话语,发闷发涩 。


“……走了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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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一向沉稳,羿鬼晨却不一样。


离家许久的小鸟心怀这天有南北的广阔,他站在高处,目光自然看得远。


一切是被毕业不久后的事情打乱,张引弦保送国家队培训,羿鬼晨拿到了同样的资格,却被家人千里迢迢送来的一盒骨灰惊扰,那上面刻着他父亲的名字。


平旭在这条道上稳扎,九个元老各有继承人,这里不止他一个少主。


最顽劣的孩子脱下带着青草与泥土味儿的白球鞋,拿起父亲的枪,弹无虚发,成为了年轻一辈的翘楚,手上染了血腥,便不再干净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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羿鬼晨是在匆忙换好衣服结了帐,急急赶往刚才那个地点时,在路上撞了人,才猛地冷下心来。


是,他忘了,他已经跟张引弦断联好几年了。


一个在阳光底下,一个匿藏黑暗之中, 纵使有心,也永远无法拥抱。


他恍恍惚惚地想着:张大哥该离开了吧?该离开了吧?


离开了吗?


少年的心事未及盛开就要凋落,成长有半辈子那么长,却只为了最后一刻的蜕变作铺垫。


不要再回头。


“这样很好...很好,”


”再见,小晨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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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咫尺天涯,也只望来世有我陪你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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